新華社青島1月17日電(記者李紫恆、徐冰)記者17日從青島市2014年大氣污染城市揚塵整治措施通報會上瞭解到,山東省青島市正在研究建立大氣生態補償機制,將包括霧霾在內的空氣質量改善指標和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區市,對於未能達到預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區市征收生態補償金。
      據介紹,2014年青島將把空氣質量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條件,市政府與各區市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,將空氣指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區市。最終以年度考核指標為依據,對於大氣環境質量不能按期改善甚至惡化的區域,暫停審批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新建項目,並征收一定數額的生態補償金,以此加大政策監管力度,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。
      此外,青島環保部門還將進一步明確揚塵控制紅線,設立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等社會公示制度,力爭全年開工各類建築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揚塵控制達標率達到95%。同時,加強城區裸露土地的綠化整治力度,計劃恢復綠化420公頃。  (原標題:青島建大氣生態補償機制 空氣質量不達標收補償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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